混泥土小型空心砖应用技术规程 1 总则 1
1 为保证砼小型空心砌块和煤渣(陶粒)砼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统一简称小砌块)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地区以小砌块为墙体材料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尤其是多层住宅建筑、框架填充墙及单层工业厂房的围护结构
3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标准《砼小型空心砌块建筑设计规程》(DGJ08—26)规定的原则,并遵照《砌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3)和《砼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95)中的有关施工的规定,结合上海地区的施工情况制定的
4 凡本规定未作规定时,应按照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 原料要求 2
1 小砌块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应满足附录A 表A
1-1 表A
1-2的要求
对小砌块质量有异议时,必须按小砌块国家标准规定的组批规则和抽样规则进行强度等级复试
2 进入施工现场的小砌块必须从持有产品合格证明书的同一厂家购入
合格证书应包括型号、规格、产品等级、强度等级、密度等级、生产日期 等项 内 容
同时,要求在 厂内 的养 护龄 期 必须确 保28d
出 厂时,产品宜 予 包装 可 采 用托 板 装 运
3 除 框架填充内 墙、住宅和其它 民用建筑内 隔 墙、围墙可 使 用合格品等级小砌块外,其它 工程部位 均 应采 用不 得 低 于一等品等级的小砌块
4 水 泥应采 用有质量保证书的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或 矿 渣硅 酸 盐 水 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
安定性 不 合格的水 泥严 禁 使 用
不 同品种 的水 泥不 得 混合使 用
5 砌筑砂 浆 中的黄 砂 应采 用洁 净 过 筛 的中砂 ,并符合《建筑用砂 》(GB/T14684)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