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食品接触面微生物检验方法、检验标准 1、 目的: 检测生产车间空气、操作人员手部、与食品有直接接触面的机械设备的微生物指标,生产区域环境当中病原微生物的监控,达到规定标准,以控制食品成品的质量
2、 参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1995、《HACCP 原理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
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 0169-92/SN 0172-92/ SN 0170-9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 000 四年《出入食品微生物检验培训教材》中《出入食品生产厂卫生细菌检验方法》、日本东京冷冻食品检验方法
3、 采样与检测方法: 3
1 空气的采样与测试方法 3
1 样品采集: (1)取样频率: a)车间转换不同卫生要求的产品时,在加工前进行采样,以便了解车间卫生清扫消毒情况
b)全厂统一放长假后,车间生产前,进行采样
c)产品检验结果超内控标准时,应及时对车间进行采样,如有检验不合格点,整改后再进行采样检验
d)实验性新产品,按客户规定频率采样检验
e)正 常 生产状 态 的采样,每 周 一次
( 2) 采样方法 在动 态 下 进行,室 内面积 不超过 30 m 2,在对角 线 上 设里 、中、外 三点,里 、外 点位 置 距 墙 1 m ; 室 内面积 超过 30 m 2,设东、西 、南 、北 、中五 点,周 围 4 点距 墙 1 m
采样时,将 含 平 板 计 数琼 脂 培养 基 的平 板 (直径9 cm)置采样点(约桌面高度),并避开空调、门窗等空气流通处,打开平皿盖,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5 min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