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方案 1 、工作内容及要求 1.1 编制目标和内容 %%&%%镇等 6 个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竣工图编制、勘测定界资料编制、界址点坐标编制、竣工资料汇编等。 1.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日内完成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3 项目要求 1、竣工资料编制成果资料的形成必须到实施现场踏勘和实测,形成的图件和数量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竣工资料编制现场踏勘和文件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当地乡镇政府、村社干部和群众以及业主的意见,根据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和文件编制; 3、成果资料必须符合《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 4、成果资料的形成必须到实施现场踏勘和实测,形成的图件和数量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成交供应商在完成竣工测绘及竣工资料编制时,应提交 4 份成果资料(包括全套纸质资料及电子档)给采购人; 6、成果资料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7、人员 配置 要求:项目负 责 人 1 名 、技术负 责 人 1 名 、质量检 查 负 责 人 1名 、6 名 以上 主要技术人员 。 8、设 施设 备 配置 要求:投 入 GPS(GNSS)4 台 及以上 ;投 入 全站 仪 4 台 及以上 。 9、其 他 要求(需 执 行的国 家 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必须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 计 规范》《四 川 省 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 管 理办 法 的通 知 》(川 国 土资﹝ 2015﹞ 14 号 )、 《 工 程 测 量 规 范 》 、 《 测 绘 产 品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 等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 1.4 服 务 地 点 及 期 限 1、 地 点 : 成 都 市 %%&%%。 2、 期 限 :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60 日 历 天 内 完 成 竣 工 测 绘 及 竣 工 资 料 编制 , 并 提 交 成 果 资 料 ( 包 括 全 套 纸 质 资 料 及 电 子 档 ) 给 采 购 人 。 1.5 验 收 标 准 验 收 标 准 : 成 交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印 发 的 《 四 川 省 政府 采 购 项 目 需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