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章 品名条款
包装条款 品质条款
(Name of Commodity Clause) 是买卖双方具有一定外观形态并占有一定空间的有形商品达成共识的一种文字描述,又称标的物条款
合同标的物的含义: 1,贸易合同中不可缺少的货款
2,法律上的需要
3,业务上的需要
合同标的物的内容: 1,加标题
(如:海尔空调的进出口商品贸易合同
) 2,不加标题
(如:进出口商品贸易合同
) 3,把有关品名,类型,等级等概括抄写出来
(如:TCL电视机,一级玉米等
) 4,把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合并,(如:含 90%绒的冰川牌羽绒服
) 品名条款是单价有机条款的组成部分
如: Rice,180EUR per M/T,FAS,QINGDAO (Rice即为品名条款) 品名条款的意义:规定双方具有双重意义
1,品名条款是支付商品的有效判断
2,品名条款是仲裁的前提条件
(Quality Clause) 是买卖双方对交易双方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共识描述
(注:外观形态是可用人们的感官直觉到商品的外在特征;内在素质是商品的生物特征、机械性能、化学成分、技术指标等
) 品质条款的意义:规定对双方意义重大 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有效依据
品质条款的法律内容
品质条款的表示方法: 实物表示法和文字说明表示法
实物表示法: 凭借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状况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A, 看货买卖
(即看即所得) 定义:买卖双方履行合同时的品质标准以买方所看到的商品实际品质为准进行交易,通常是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场所验看货物,达成共识后进行交易
(看货买卖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售等业务
) B, 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定义: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具有代表性的实物,或由生产部门提供其所设计的加工来的可以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