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程序性文件 GZZF/ZY-CQ01:1
0 标题:职业卫生调查工作程序 第1 页 共3 页 1
目的 为规范职业卫生调查的业务受理、工作实施、报告编写、审核、发放与存档管理,确保职业卫生调查工作的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范围 适用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职业卫生专题调查
1 本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负责审批和签发“职业卫生调查报告”,署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印章; 3
2 职业病综合管理科组织检测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科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并负责相关资源的调配; 3
3 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室负责职业卫生调查的受理及调查报告的编写、存档; 3
4 检测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科等相关科室对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提供人员及技术支持; 4
工作程序 4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均可委托本院进行职业卫生调查; 4
2 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室接待委托方,并向委托方介绍职业卫生调查工作的有关程序(应急事故处理免除委托程序,直接由职业病综合管理科按《国家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总 体 应急预 案 》 组织有关人员开 展 调查); 4
3 委托方理解 并认 同 职业卫生调查工作程序,填 写职业卫生调查委托书 ; 4
4 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室根 据 委托方提供的信 息 填 写详 细的职业卫生调查受理表,制定 职业卫生调查方案 并做 好 前 期 准 备 工作; 4
5 职业病综合管理科根 据 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室制定 的职业卫生调查方案 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根 据 需 求 使 用职业卫生调查表; 4
6 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室根 据 现场调查的信 息 作出 职业卫生调查报告; 4
7 职业卫生调查报告交 主 管领 导 审核、批准 ; 4
8 审核、批准 过 的职业卫生调查报告一 式 两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