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库存管理的四种实现形式 1 引言 联合库存管理是建立在供应链伙伴关系基础上的库存管理策略。与供应商管理库存策略相比,它在机制上更加重视库存责任和权力在供需双方之间进行分担和分享,力求预防和规避在供应商管理库存策略环境下的权责失衡和“牛鞭效应”。从实现机制的层面上分析,联合库存管理策略在实际应用时,主要有四种实现形式、货存供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货存需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货存第三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客户铺地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它们在适用范围、运行机理和实现机制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应当辩证分析,合适选用,不可一概而论。 2 货存供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 货存供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是需求方通过供应方支付定金、或预付货款、或者提供保证金等形式,获得预定的某个时间的一定数量的货物所有权。但该批货物在当前没有实际交付需求方,而是存放于供应方,由供应方负责管理。根据双方约定,或者需求方案照约定的提前期提出交付请求时,由供应商按照需求方的需求家户进行补给,并承担货物交付前和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数量、交付期等风险。因此,这种实现形式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所有权转移为基础的供应链委托代理,体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 2 .1 适用范围和运作机理分析 货存供方的联合库存管理形式是对供应商管理库存策略的发展,使供需双方责任与权利更加平衡,避免了在供应商管理库存策略环境下供应商不确定风险单方面放大现象,因此是在供应商管理库存策略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的一种联合库存管理策略。 这种形式有利于需求方采用定期订货模式和定量模式,简化订货流程,从而可以获得质量、成本、交付期的保证,避免质量责任风险和库存过量风险;同时有利益供应方合理进行生产计划优化管理,实现按单生产,可以有效地规避“牛鞭效应”和应收账款风险,增强计划的准确性和资金周转效率。但供应方会承担质量风险、交付不能风险、进项物料涨价风险;需求方会承担增加订单可能不能满足,取消订单丧失保证金的风险,采购物流跌价风险。这样就加强了在供应链委托代理基础上的约束机制,使责任和权利在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进行了分担和分享。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采用货存供方的联合库存管理的策略对双方具有明显的好处: (1 )如果供需双方合作关系比较密切; (2 )供应方的供应能力较强,产品质量稳定,市场环境平稳; (3 )需求方在一定时期的总需求量比较明确,并且适合进行连续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