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标准APIAC/LM 01-2013《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5 等级评定方法 6 试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适用面积测试方法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PM2.5 洁净空气量(CADRPM2.5)测试方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功率和能效比测试方法 前 言 本标准为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内部技术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执行本标准的产品,首先应满足国家对本类产品现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3M 中国有限公司、远大空品科技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昆山奕昕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朗逸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同济大学暖通空调及燃气研究所、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浩、华元钦、王蔚然、栾春、曾涛、森豊、蒋未来、辛立明、肖智 华、周顶立、罗俊华、毛黎雯、陆建平、孙雅珍、刘朝军、龙大海、刘臻、吴学军、夏鼎新、 冉宏宇、钟仕林、张军、丁臻敏、王宝柱、赵海山、闻真、陶城、李振海、焦正、黄德利。 本标准于 2013 年 4 月首次发布。 引 言 为满足联盟内空气净化器制造企业的生产需要,提升产品的质量,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结合室内空气净化器的特点,在联盟内主要骨干企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共同努力下达成共识,制定了本联盟标准。 本标准针对空气净化器改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性能指标制定了检测和评价方法,包括适用面积、室内细颗粒物(PM2.5)洁净空气量、能源效率等。 本标准旨在产品消费者、生产和服务商之间实现最佳的平衡,正确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和维护企业有序竞争环境,并非意在制约产品在相关主要性能上的设计、测试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创新。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 GB/T 18801-2008、DB31/622-2012 和 ANSI AHAM AC-1-2006 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