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兔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前 言 为保障肉兔健康养殖,规范肉兔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兔肉产品生产安全性能,参考国内有关肉兔生产科研成果,结合我省肉兔生产实际,制定本部分。 DB33/T 426-2003《无公害肉兔》按部分分布,分为三个部分: — — 第1 部分:肉兔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 — 第2 部分:肉兔饲养兽医防疫操作规程; — — 第3 部分:兔肉质量标准。 本部分为《无公害肉兔》系列标准的第1 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桐庐冠华兔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敏、严冰、江卫东、周华英、蒋建一、谷根林。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兔舍设施、环境、饲养、饲料和饮水、管理、种兔的繁殖、病死兔处理、废弃物处理。 本部分适用于肉兔的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文件 中 的条 款 通 过 本部分的引用而 成为本部分的条 款 。凡 是 注 日 期 的引用文件 ,其随 后 所 有的修 改 单( 不 包 括 勘 误 的内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用于本部分,然 而 ,鼓 励 根据 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8407.3 无公害畜禽产地环境要求 NY 5130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31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3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DB33/T 426.2-2003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操作规程 3 兔舍设施 3.1 兔舍 3.1.1 兔笼采取三层“面对面”或“背靠背”式排放。 3.1.2 兔舍顶高不低于2.5m,门宽一般为1.2m~1.5m,高度不低于2m,地面采用水泥地面。 3.2 兔笼 3.2.1 兔笼规格 宽64cm~70cm、长 60cm~70cm、前高46cm、后高29cm~40cm。 3.2.2 兔笼材质 可采用水泥、木板、竹片,金属、塑料等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组装而成。 3.2.3 必需设备 3.2.3.1 笼门 门框宽度一般为30cm 左右。 3.2.3.2 食槽 可采用陶土或金属等材料制成。金属制成半月形自动食槽,长 20cm,槽口宽10cm,高8cm。 3.2.3.3 草架 一般悬挂在笼门下部,上口宽为15cm,长约30cm。 3.2.3.4 饮水具 可选用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