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1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 股权激励的目的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人才,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 3、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同体”向“事业共同体”发展; 4、激励约束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管理机构 1、集团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可以合并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执行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包括: 制定激励对象标准,审核汇总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报请董事会审批; 研究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审查激励对象的资格; 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建议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3、“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组成:可与薪酬委员会一致 5-9 人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 成员: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选定的部门负责人等 2 / 11 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 激励对象 1、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职的员工,在**集团入职在规定年限以上,而且属于下列范围的人员: (1)、**集团及子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一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 (2)、**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3)、**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销售骨干、培训师等)
(4)、经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