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瀛山西公司架空乘人装置(猴车)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安全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与运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瀛山西公司所有生产煤矿和改建煤矿
第三条在用架空乘人装置的煤矿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新安设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报上公司管理部门审批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经设计单位、审批单位、使用单位、生产厂家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本规定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四条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第五条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和本规定要求,由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七条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
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
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三)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四)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过速保护
(二)防滑(欠速)保护
(三)重锤限位保护
(四)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五)全程急停保护
(六)机头、机尾乘人越位保护
(七)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
减速器设油位、油温自动检测报警保护
(八)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前15m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九)机头、机尾及转弯处设防偏摆保护
(十)防逆行保护
第九条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一)司机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