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最美老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我市老师的精神风采,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经教育局讨论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届“漂亮**·最美老师”推选展示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漂亮**•最美老师”评选活动,发现、宣传、树立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事迹突出的老师楷模
依托市内媒体和“**网”“**教育发布”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人文风采,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老师、尊重老师、关怀老师、支持老师的良好风尚
通过评选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阔老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为广阔老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老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无私奉献,为我市教育事业快速进展贡献力量
二、推举范围、条件和指标 (一)推举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老师
(二)推举条件: 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仔细履行岗位职责
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在本辖区内成绩突出; 事迹突出有代表性,能彰显老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现新时代老师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社会影响力大
任教满 5 年以上
近 5 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 1 次为“优秀”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或业务奖励
同等条件下,荣获***市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①卑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从事有偿教学活动或为社会举办的补课班、小饭桌拉生源,以教谋私的; ③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④向学生推销资料、乱收费,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或索取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的; ⑤曾有其他严重损坏老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⑥其他有违师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