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范本)甲方:上海市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盖章)乙方:(盖章)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规范收运、安全处理,通过_区餐厨废弃油脂招标,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上海市区(县)、、、、街道(镇)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及食品现制现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3 年月日至 2016 年月日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一)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积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在本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工作,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强化源头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申报,打击非法收运,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收运市场环境;2
甲方应积极指导乙方依法有序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指导乙方正确贯彻落实各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政策
当政策发生变化时,能及时指导乙方企业开展对员工的相关培训教育;23
甲方在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设备、车辆、操作流程收运台账记录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告知乙方,指导乙方落实整改
(二)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的行政管辖范围内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的各项行动;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的收运服务行为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监管内容主要包括:① 收运作业秩序的监管;② 收运量的监管;③ 收运过程中安全运营、安全生产的监管;④ 对乙方车辆容貌整洁、密闭化运输、装载运输规范的监管;⑤ 车辆 GPS 及电子标签使用的监管;⑥ 对乙方收运队伍人员应经过培训教育、规范收运操作的监管;⑦ 对乙方收运台账记录、处置流向记录以及相关发票、联单等的监管;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执行甲方发出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应急指令
甲方有权根据区内制定的“评议方案”对乙方进行评议
一)乙方的权利1
在协议存续期间享有在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