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动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仔细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4 年 1 月-3月)。根据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动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动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4 年 4 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别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4 年 7 月-8 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24 年 8 月-12 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法律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 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 x 卫生院、x 卫生院、x 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 3 月中旬启用。新增 x卫生院、x 卫生院、x 卫生院、x 卫生院、x 卫生院、x 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 3 月下旬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