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九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 188 号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设有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审议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协调招生工作;讨论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1
制定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进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进展规划、往年计划完成情况,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就业,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计划分配: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