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山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安排 附件 1 2024 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 评审工作安排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评选,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15%,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20%
评奖数不超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申请开展表彰项目的复函》(晋人社厅[2024]712 号)批准的限额
二、名额分配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实行限额推举
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省教育厅厅直单位、高等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举(推举成果名额分配见附件 1)
三、时间安排 1
成果申报与推举时间:2024 年 6 月 15 日—6 月 25 日
成果评审时间:2024 年 7 月—8 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表(附件 2); 2
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 3
实践检验情况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讨论报告、经验总结、软件、视频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3 项材料要制成 1 张 CD-R 光盘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必须为 MP4 格式,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大小不超过 500M(以高清格式 720P 为准)
假如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等还不足以反映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可有限度地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不超过 1 万字
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重复
除上述材料外,省教育厅不再接收其它材料
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正常,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