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实施法律规范细则 2024 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实施法律规范细则 为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2024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56 号)明确的年度工作内容,根据 6 月 18 日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工作要求,结合各区(市、县)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考核,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区(市、县)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力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强制分类,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完成“到 2024 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 6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细则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分为《贵阳市 2024 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贵阳市 2024 年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贵阳市 2024 年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1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示范片区建设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中,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宣传引导和机制运行等方面情况
宣传引导工作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在组织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户外载体宣传,开展学校分类知识教育,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配合宣传等方面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在宣传设施和分类设施建设上的完善化和标准化情况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运作情况
主要检查各区(市、县)是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