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二日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雷电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切实加强防雷防静电自然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保证锦西石化分公司的 1/24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9002—2006)等标准,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制度、标准及锦西石化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防雷装置是指防直击雷、雷电感应、静电感应、电磁感应、雷击电磁脉冲和雷电波侵入等设施的总称。本预案适用于锦西石化分公司和所属企业。1.4 应急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1.5 雷电灾害事故分级(一)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1.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的;2.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2/2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 3-9 人;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 10 人以上的;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三)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 1-2 人的;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 3-9 人;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四)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 1-2 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下。2 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司应急领导小组3 /24公司专项领导小组-车间应急领导小组 I2.1 防雷防静电应急领导小组2.1.1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张友才副组长:生产运行处处长李建鹏、安全环保处处长刘月光、消防支队支队长崔学仁、成员:生产运行处王勇、季海峰;安全环保处佟立、刘明;消防支队张振国、曹贵宏2.1.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全面领导公司防雷防静电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防雷防静电应急救援体系和制度建设;4/24(2)审定公司防雷防静电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