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责任部门:质管办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主任由院长担任,日常工作由质管办负责
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医院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医院各相关委员会的工作
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督促各管理委员会,按照医院总体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认真研讨本领域内质量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推动相关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按时参加各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质量考核评价;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
组织综合检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
组织/督促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定期汇总、分析全院质量信息,编写质量通报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兑现奖罚)
运用质量指标、风险数据和缺陷资料实施质量监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和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根据医院全面质量控制管理方案,对未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实行奖惩兑现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听取各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并向院长汇报医院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完成情况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医务科1
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健全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并督促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各阶段(基础、环节、终末)医疗质量以及重点部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