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 规律推理概念总结一、推理及其结构人类的思维是通过概念、推断和推理等形式抽象地反映对象世界。 GMAT 规律推理的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推断是对事物状况有所确定或否认的思维形式;而推理则是依据一个或一些推断得出另一个推断的思维过程。推断与推断之间在真假方面是有联系的。推断与推断之间的真假关系,是人们推理活动的依据。 例(1) 假如人口的增长是社会进展的主要确定力气,那么较高的人口密度确定会产生出较高形式的社会制度。 ① 可是事实上较高的人口密度并不产生出较高形式的社会制度。 ② 所以,人口增长不是社会进展的主要确定力气 ③ 例(2) 蘑菇没有叶绿素 ① 香蕈没有叶绿素 ② 地衣没有叶绿素 ③ 蘑菇、香蕈、地衣都是菌类植物 ④ 所以,凡菌类植物都没有叶绿素 ⑤ 例(1) 是一个推理,依据推断①、②,得出推断③。例(2) 也是一年推理,依据推断①、②、③和④,得出推断⑤。 推理由前提、结论和推理形式构成。前提是已知的推断,是整个推理的动身点,通常叫做推动的依据或理由。结论是推理所引出的新推断,是推理的目的和结果。在前面的两个例子中,例(1) 中的推断①、②和例(2) 中的推断①、②、③、④都是前提,而例(1) 中的推断③和例②中的推断⑤都是结论。 二、推理形式及其有效性 假如将例(1) 或例(2) 这两个具体的推理内容抽出,就可以分别得到下面两个推理形式: 推理形式(1) : 假如 p ,那么 q 非 q 所以,非 p 推理形式(2) : S1 是 P S2 是 P S3 是 P S1、S2、S3 都是 S 所以,全部的 S 是 P 在推理形式(1) 中,我们用"p '、"q '这两个推断变项,分别代替两个具体推断;在推理形式(2) 中,我们用"S1'、"S2'、"S3'、"S '与"P '这些概念变项,分别代替五个具体概念。 推理形式是包括概念变项或推断变项的一组推断形式。 人们通常从两个方面来考察推理: (1) 前提是否真实,也就是前提推断的内容是否符合事实,这是由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解决的问题。 (2) 推理形式是否正确,也就是推理的规律形式即推理的形式结构是否符合思维的规律和规章。这是规律学着重争辩的问题。 规律学制定出一系列规章,保证推理形式正确,以便从既定的前提动身,合乎规律地推出确定的结论。一个推理,只有在形式上是正确的,即合乎规律地推出结论,才是有效的。这里所说的推理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合乎规律性是全都的。 三、推理的种类:演泽、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