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阅报告天职京审字[200×]第××号XXX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批阅了后附的 XXX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X 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4]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 XXX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批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出具批阅报告。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批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批阅》的规定执行了批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批阅工作,以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猎取有限保证。批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批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信任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没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中国·北京二○○×年×月×日中 国 注 册 会 计师:中 国 注 册 会 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