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协育院发[2015]26号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聘任条件及办法(2015年度)一、聘任原则和条件第一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总量控制、评聘分开
第二条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该专业职称要求的技术水平
第三条符合医院设置的职称编制,以岗位定指数,编制及指数由医院宏观调控
由人事科建立职称档案,并负责考核
第四条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有甲级医疗事故发生者,取消参聘资格
第五条2年内(2013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累计旷工超过7天、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90天,取消参聘资格
第六条: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参聘资格
二、聘任程序第七条符合聘任条件者由科主任依据本《办法》中的原则和条件,签字确认参评资格,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评委考评
1具体流程:1、公布标准;2、召开说明会;3、认定资格;4、材料展示1天(小会议室);5、硬件材料分数公示1天(如有异议者或实名举报者,需提供相关证据)6、评委范围:(1)本次领导小组成员;(2)全院医疗、护理高级职称人员
注:上述人员本次参聘者除外
7、评委产生办法:(1)本次领导小组成员为指定评委;(2)医疗医技组专家评委的产生:由史长虹、张树清在参聘人员中抽取抽签人3名,再由抽签人抽取专家评委12人及抽取参聘人员的个人简介介绍顺序
联系不上或因故不能参加者,顺延,额满为止
(3)护理组专家评委的产生:由史艳放在参聘人员中抽取抽签人3名,再由抽签人抽取专家评委12人及抽取参聘人员的个人简介介绍顺序
联系不上或因故不能参加者,顺延,额满为止
(4)纪律要求:a、工作人员要求: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遵守保密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定区域(离开区域需请假)
b、参评专家要求: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带入会场,交由指定工作人员保管,科室有情况,由该指定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定区域(离开区域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