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项目策划与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权属于甲方的“产业园”项目(暂用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且承诺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概况: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策划与独家代理销售“产业园〃整个项目的物业,全部由乙方策划推广,商业及住宅物业由乙方独家销售代理,并对标准化厂房物业及企业自建物业进行销售和招商工作。本项目情况:a、项目名称:产业园;b、项目地址:c、项目总占地:亩;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项目销售代理指标:总代理面积:平方米(以最终的甲乙双方协定面积为准);备注:项目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和收取方式。二、委托期限乙方的项目策划与代理销售期限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 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作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向乙方提供策划与销售所需必要的项目资料,并为项目实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提供现场招商展示中心(售楼处)的建设其中包括相关装饰及办公设备和销售物料的配置;3、甲方提供项目的宣传物料制作及宣传推广制作费用;4、经双方讨论确定的计划、方案、策略等,甲方在变动前须征得乙方意见。若有违背,酌情节而定,如果因此影响项目销售,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导致乙方的销售工作无法进行,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通知。乙方并不因此负相关任何责任;5、乙方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要求甲方回复的方案/计划/报告等(涉及第三方的事件除外),甲方应在 5 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乙方超过 5 个工作日未获得回复,视为甲方对相关资料已确认同意。6、甲方委派财务专项人员负责乙方销售过程中客户的款项收取(渠道带客费用由乙方自行收取)及开具发票等工作;乙方实行独立运作,接受甲方委派的营销负责人的工作对接与监督;7、甲方负责为该项目的成交客户按政府部门认可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配备专业的策划及营销团队进行项目策划与销售工作,乙方应将最终确认的策划、营销团队的组成人员名单向甲方备案,若有调整,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于调整之日起 2 日内向甲方进行书面告知;2、乙方负责对项目的策划与销售进行总体策划、销售执行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