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1112-08 空 调 机 组 降 噪 施 工 合同 发包人(甲方): 1 承包人(乙方):北京高远志宏科技有限公司 室外冷却机组降噪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北京高远志宏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室外空调机组降噪工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1
工 程 概 况 1
1 工 程 名 称 : 航 天 二 院 空 调 机 组 降 噪 工 程 1
2 工 程 地 点 : 海 淀 区 永 定 路 52 号 院 1
3 工 程 内 容 : 隔 声 处 理 1
4 承 包 范 围 : 见 甲 方 提 供 是 施 工 方 案
5 承 包 方 式 : 乙 方 包 工 、包 料
工 程 质量 2
1 本工 程 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
2 国家专业标准:《城市区 域环境噪 声 标准》(GB22337-2008)、《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 排放标准》(12348-2008)
3 工 程 完工 后达到国家规定 环保要求(以北京市环保局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具体检测方 法按照国家标准由检测部门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后甲 方 如有异议三日内 提 出复检,复检费用由甲 方支付,七日内 出具检测结果,如七日内 未能出具检测结果视为工 程 达到合同要求
工 期 2 3
1 总 工 期 : 15 个 工 作 日
2 开 工 日 期 : 以 接 到 甲 方 预 付 款 支 票 (乙 方 递 交 开 工 报 告 )之 日 起 算
3 竣 工 日 期 : 开 工 后 第 15 个 工 作 日
4 延 期 开 工 :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