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工艺规范 前 言 为提高本公司的涂装质量,加强对实际生产的工艺指导,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艺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设计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部门:涂装部 本规范主要起草(编制):周 斌、何建平 标检:杨 峻 审核:李兆刚 本规范由总工程师 南大庆 批准。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检验及安全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船舶的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作业,修船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369-1985 船舶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Q/SW S 42-014-2003 船舶二次除锈通用工艺规范 Q/SW 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规范 Q/SW S 42-030-2003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爆炸下限(LEL) 空气中的溶剂蒸汽可被点燃的最低浓度。 3.2 过喷涂 油漆喷涂到不准备喷涂的表面上。 3.3 干喷 通常临近的部位进行喷漆时,涂料的粒子黏附在先前干燥的涂层表面上,呈现多卵石状的表面。 4 工艺准备 4 .1 施工图样及相关工艺技术文件。 4 .2 涂装工具 a)冲砂工具及相关设备; b)动力打磨工具; c)漆刷、滚筒; d)涂料、溶剂、清洁剂; e)喷漆设备; f)照明灯具、通风设备; g)压敏胶等。 5 人员 5.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5.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6 工艺要求 6 .1 施工环境 6 .1 .1 相对湿度在 8 5 %以上时,必须通知油漆制造商并与其磋商可否进行施工。 6 .1 .2 钢板表面温度至少高于露点温度 3 ℃时才能进行喷砂或油漆施工。 6 .1 .3 钢板表面温度低于3 ℃或高于4 5 ℃的时候不能进行喷涂作业;当钢板表面温度超过 3 5 ℃时应在油漆制造商的指导下采取有关措施方可进行喷涂作业。 6 .2 脚手架 6 .2 .1 管状脚手架不应与被涂装表面接触,所用管架要使用橡胶或木塞封堵管子两端,以防止砂丸和灰尘进入。 6 .2 .2 脚手架应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并与被涂表面的垂直面距离为 1 5 ~3 0 厘米。脚手架的布局不应降低通风效率。 6 .2 .3 脚手架应设计成能够彻底清洁的形式,推荐使用可翻转的形式。 6.2.4 每 层 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