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工艺规范 前 言 为提高本公司的涂装质量,加强对实际生产的工艺指导,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艺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设计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部门:涂装部 本规范主要起草(编制):周 斌、何建平 标检:杨 峻 审核:李兆刚 本规范由总工程师 南大庆 批准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检验及安全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船舶的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作业,修船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369-1985 船舶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Q/SW S 42-014-2003 船舶二次除锈通用工艺规范 Q/SW 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规范 Q/SW S 42-030-2003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
1 爆炸下限(LEL) 空气中的溶剂蒸汽可被点燃的最低浓度
2 过喷涂 油漆喷涂到不准备喷涂的表面上
3 干喷 通常临近的部位进行喷漆时,涂料的粒子黏附在先前干燥的涂层表面上,呈现多卵石状的表面
4 工艺准备 4
1 施工图样及相关工艺技术文件
2 涂装工具 a)冲砂工具及相关设备; b)动力打磨工具; c)漆刷、滚筒; d)涂料、溶剂、清洁剂; e)喷漆设备; f)照明灯具、通风设备; g)压敏胶等
5 人员 5
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6 工艺要求 6
1 施工环境 6
1 相对湿度在 8 5 %以上时,必须通知油漆制造商并与其磋商可否进行施工
2 钢板表面温度至少高于露点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