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 第一篇 艺术品的本质及其产生 第一章 艺术品的本质 一 我的方法的出发点是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 第一步:一件艺术品,无论是一幅画,一出悲剧,一座雕像,显而易见属于一个总体,就是说属于作者的全部作品。 第二步:艺术家本身,连同他所产生的全部作品,也不是孤立的。有一个包括艺术家在内的总体,比艺术家更广大,就是他所隶属的同时同地的艺术宗派或艺术家家族。 第三步:这个艺术家庭本身还包括在一个更广大的总体之内,就是在它周围而趣味和它一致的社会。因为风俗习惯与时代精神对于群众和对于艺术家是相同的;艺术家不是孤立的人。 要了解艺术家的趣味与才能,要了解他为什么在绘画或戏剧中选择某个部门,为什么特别喜爱某种典型某种色彩,表现某种感情,就应当到群众的思想感情和风俗习惯中去探求。 规则: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 我们的美学是现代的,和旧美学不同的地方是从历史出发而不从主义出发,不提出一套法则叫人接受,只是证明一些规律。 所谓教训归根结蒂只有两条:第一条是劝人要有天分;这是你们父母的事,与我无关;第二条是劝人努力用功,掌握技术;这是你们自己的事,也与我无关。我唯一的责任是罗列事实,说明这些事实如何产生。我想应用而已经为一切精神科学开始采用的近代方法,不过是把人类的事业,特别是艺术品,看做事实和产品,指出它们的特征,探求它们的原因。科学抱着这样的观点,既不禁止什么,也不宽恕什么,它只是检定与说明。 二 艺术家应当全神贯注的看着现实世界,才能尽量逼真的模仿,而整个艺术就在于正确与完全的模仿。 三 正确的模仿并非艺术的目的。 四 艺术应当力求形似的是对像的某些东西而非全部。我们要辨别出这个需要模仿的部分;我可以预先回答,那是“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与相互依赖”。 我们在实物中感到兴趣而要求艺术家摘录和表现的,无非是实物内部外部的逻辑,换句话说,是事物的结构,组织与配合。 五 艺术家改变各个部分的关系,一定是向同一方向改变,而且是有意改变的,目的在于使对像的某一个“主要特征”,也就是艺术家对那个对像所抱的主要观念,显得特别清楚。 主要特征是一种属性;所有别的属性,或至少是许多别的属性,都是根据一定的关系从主要特征引伸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