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指导纲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培育中小同学的公共平安意识,提高中小同学面临突发平安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维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必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阔中小同学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平安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通过开展公共平安教育,培育同学的社会平安责任感,使同学逐步形成平安意识,掌握必要的平安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平安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平安事故发生和减少平安事件对中小同学造成的损害,保证中小同学健康生长
(三)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要遵循同学身心进展规律,掌握同学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有用性和实效性
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育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究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和地协助他人相结合
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时强化,养成习惯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平安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平安公共卫生、意外损害、网络、信息平安、自然灾害以和影响同学平安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
重点是协助和引导同学了解基本的维护个体生命平安和维护社会公共平安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平安意识,正确处置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证平安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继续遵照教育部已经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施
(二)开展公共平安教育必需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