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镇林改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达镇林改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自林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改办的具体指导以及县直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调解林权纠纷,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为准绳,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注重协商、利益调整”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梳理问题,分门别类,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林改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镇林改任务面积19.4万亩,涉及木呈、土黄、红星、那卡、八达、龙保、旺子、周帮、坡皿等9个村委会,共61个村民小组。共发生林权纠纷58起,纠纷面积19307亩,其中“三跨”案件9件(跨省纠纷4起;跨县纠纷1起;跨乡纠纷4起);村与村之间纠纷4起;屯与屯之间纠纷30起;户与户之间纠纷15起。在县镇两级调解工作组的协调配合下,按照“大面积大纠纷由调解组调处,小面积小纠纷由各村工作队调处”的分工协作方法开展调处工作,现已调处58起,调处率为100%,其中调处成功40起,调处面积11951亩,调处成功率68.97%。二、主要措施为了有效化解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就的林权纠纷的调处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从四个方面加强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确保全镇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在开展林权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林地林权关系是老百姓最敏感的问题,也关系到我镇社会大局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把调处矛盾纠纷作为推进林改工作的重大突破口,为抓好林改纠纷的调处工作,特成立了以挂村领导、国土、司法、林业、包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的镇级林改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要求调处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协同配合县林改纠纷调解组将林权纠纷调处作为事关林改成败的重点来抓,克服求稳怕乱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体现出为民做主,在全镇形1第1页共10页成强势推动纠纷调处的良好氛围。通过调处领导小组的工作,使群众充分体会到了有争议、就有调解,有上诉、就有受理。加大宣传,坚持依法办事。我镇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车等渠道和形式进村入户宣传林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政策,把林改政策、法制宣传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全过程,使纠纷调处人员、农民群众掌握和熟知调处的法律依据、政策要求和方法程序,做到矛盾纠纷发生在那里,林权纠纷调处的法律政策就宣传到那里。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妥善解决山林界址不清、乱占集体林地、林木流转不规范以及有山无证、有证无山、证山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林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林改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共召开镇级培训会2场,参训人158人次;召开村级培训会议9场,受训182人次;召开群众会议62场,受训2677人次;成功举办林改宣传晚会1台,观看群众达300多人;制度上墙4幅、粘贴标语125条、共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4270封;发放林改知识宣传小册子4500多册。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一是面对众多的矛盾纠纷,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纠纷调处工作有人管、有人落实,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后,建立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林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网络,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调解责任。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组干部先行调解,镇内组与组、组与村、村与村的矛盾纠纷主要由镇级纠纷调解组进行调解,镇级调解组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以及“三跨”纠纷由县级林改纠纷调解组调处解决。二是针对镇内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组与组、组与村的矛盾纠纷占主体的实际,我镇重点强化了镇级调解组的队伍建设,把国土、司法、林业站、林改外业组相关人员编入纠纷调处工作组,要求按时间保质量完成调处工作任务。加强调度,促进调处工作稳步推进。纠纷调处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处工作既要讲经验,又要讲技巧,为了提高调处工作质量,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增强调解组的整体工第2页共10页作力。一是技术培训。5月6日,我镇专门召开了林改纠纷调处培训会,会上由司法所负责人从纠纷调处理论、到具体操作方法进行讲解。二是组织考察学习。2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