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产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质量协议: 第一章 原则及管理 第一条 原则 1.1 甲乙双方应仔细履行其质量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1.2 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并协助乙方提高产品质量。 1.3 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诚信务实”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 第二条 管理 2.1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技术资料,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外传第三方。 2.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文件和封样样品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若建议更改,应提出书面申请,交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要重新送样。 2. 3 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限期加以整改,违反有关条款的乙方应接受质量监督和处罚。 第二章 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甲方 2. 1 按要求对乙方的配套产品进行检验。 3.2 负责监督和督促乙方产品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3.3 负责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乙方。 3.4 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 3.5 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相关资料,检验报告以及专用检具等。 3.6 当乙方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配套产品委托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检测样件(甲方随机抽样)由乙方无偿提供,其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 4.1 负责提供满足甲方认可的产品技术资料或样品要求的产品,并提供随货质量证明书(出货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2 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三包”,并对其产品在交付甲方入厂验收,生产装配过程,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4.3 负责对其产品的质量整改,收到甲方质量问题的反馈后,应在 3 天内将质量整改措施计划反馈给甲方,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改进对策,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必要时提供整改的照片和验证的书面材料。 4.4 有权提出质量意见,建议和改进方案。 有权采纳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生产加工,但必须书面申请、送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有权跟踪了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售后服务。甲方的质量检验并不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要求 第四条 甲方 5.1 应了解乙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掌握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并对乙方的供应产品建立质量档案。 5.2 为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