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天元区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效舒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卫生部、主权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构建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 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 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具体指导,有的放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劝部署强烈要求,健全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提供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网络营销保障医疗卫生客户服务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高效、公平、规范、透明,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原则
三、工作目标(一)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基本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二)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累水平,减少群众药费负担
(三)规范用药行为,导向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四)建立科学的当地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明确提出村卫生室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四、工作任务(一)实施范围全镇经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按照“先期试点、全面铺开”原则,暂定 12 家先期试点,4 月 1 日起再全面实施
(二)实施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