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为庆祝建党 97 周年,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阔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制造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县“七一”表扬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仔细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会团结,党员干部忠诚、洁净、担当,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教育,严格执行进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进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进展工作; 4、能常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党支部党员会议、组织生活等有序法律规范,学习资料齐全,达到“5 星”标准。 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条件: 1、仔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 4、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 5、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忠诚、个人洁净、敢于担当。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示范表率作用强。 6、入党时间满三年的(预备期除外)。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数量 优秀党支部书记 2 名,优秀共产党员 10 名。 2、名额分配 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有 5 名党支部书记中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从符合条件的全体党员中评选。 3、评选方式 (1)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每个支部推选 3 人,推选产生 x 名预备人选,同时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无违纪违法认定。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各支部推选出的 13 名候选人,根据每个支部不少于 2 人,进行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