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加大党政监督力度的调研报告“自从当上省级领导干部,那真是猫儿关进了牛栏里,进出自由,真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原XX省副省长胡长清所说的话。这话不但形象地凸现出胡长清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不受约束,无所欲为的思想意识,而且反映出我们党在监督方面确有漏洞,并引发出笔者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大党政监督力度,更好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某些现实思考。一、加大党政监督必须着力于使权力受到制约我们深恶痛绝的腐败与权力缺乏制约息息相关。无论是索贿受贿,官员傍大款,还是买官、卖官;无论是吃拿卡要、贪赃枉法,还是奢侈浪费、腐化堕落,其实质就是权力得不到制约所致。权力运作的规律表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权力越大、越关键,就越是应当予以规范和约束,而现实权力体制中的情况却相反,权力地位越高,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却越弱。正因如此,才使得某些人有恃无恐,肆意妄为。2003年,仅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就有12人。事实充分证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薄弱,为权力在体制内的滥用提供了自由空间。人类的政治史也表明,凡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被滥用;而权力被滥用,必定导致政治腐败和专横。这是人类数千年的政治史所反复证明了的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权力制约与政治清廉或腐败的关系:要创造清廉和民主的政治,必须能防止和制止权力的滥用;而要杜绝权力的滥用,必须使权力受到制约。为什么权力不受制约,政治会走向腐败呢。这是因为。腐败通常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为自己谋利的行为,即以权谋私,公权私用。公共权力是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公共生活的力量,它是基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自国家产生以来,公共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治权力。历史实践表明,无论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统治的国家,都无法做到统治第1页共5页者全体直接行使各种具体的国家职能权力,而只能经授权程序由部分人代为行使。当具体的公共权力偏离了法律规范的轨道,被用来服务于个人或小集体的意志和利益时,权力就蜕变为个别人实现私欲的手段,成为被滥用的力量。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公共权力即人民的权力,主要是由党政领导干部代行的。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在进行,但是腐败的蔓延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其主要原因就是单纯地打击和惩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因此,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应当对权力的代行者首先从党政监督制度上施以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使其不能为所欲为,不能随意地、轻易地以个人的意志代替人民的意志,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防止权力腐败的发生。即是说,加大党政监督力度要着力于使权力受到制约。二、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加强党政监督制约腐败既然与权力缺乏制约密切相关,那么,加大党政监督力度,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监控和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使掌权者“不能贪”、“不敢贪”,无疑是反腐败的一条重要途径。(一)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要强化上级党委及其监督部门对下级的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作出一些硬性规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查询制度和诫勉制度等。同时,要加强党代表大会对各级党的领导人的监督。要尽快制定完善相配套的制度,以保证党代表大会对各级党的领导人的监督。如各级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在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同时,要向党代会单独写出党的领导人(包括常委、委员及其党的部门负责人)廉政状况的报告,提交大会审查监督;代表有权提出罢免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随时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监督党的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二)要加强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对“一府两院”领导人及其全部工作和整个系统的监督,在整个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人大监督要注意考虑两方面:一是“一府两院”每年在人代会上报告工作的同时,还要专题书面报告“一第2页共5页府两院”领导成员(包括政府部门领导成员)的廉政情况,提请人大代表审议;二是各级人大增设廉政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廉政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三)要加强检察监督。目前检察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