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聘用合同 会计聘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依据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其次条工作岗位 甲方依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力气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疼惜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平安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依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学问培训
第四条工作酬劳 依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依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预备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嘉奖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听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工作实绩、奉献大小赐予嘉奖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惩处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需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全都,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全都意见的
,原合同连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