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方法与整理 会议记录方法与整理 第一个内容,会议记录的种类和结构 一、会议记录的种类 会议记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摘要记录,一种是详细记录。 二、会议纪录的结构 会议记录一般由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三部分构成。 (一)会议组织情况 1.会议名称。写明会议名称是为了便于归档和查找。重要的会议要写明届或次数。 2.开会时间。应写明年、月、日,重要的紧急会议还应写明时、分,注明起止时间。 3.开会地点。应写得具体、确定,防止事后变化无法查对。 4.主持人。一般直书姓名,并注明职衔。 5.出席人。人数少,可分别写出姓名、职衔;人数多,除主要负责人仍写姓名外,其余人员可只写与会人员的范围和人数。 6.缺席人。应写明缺席人姓名和缺席原因,也可写在出席人项目中,在括号中注明某人因何故缺席。 7.列席人。列席人指不是会议的正式成员,因工作需要作参加会议的人。也应写清姓名和职务。 8.记录人。写明记录人的姓名和职务,以表示负责。 (二)会议内容 这是会议记录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三个方面: 1.会议主持人的启示性讲话和大会的宗旨报告。这需要着重记录。假如大会报告另发文件,就不必详细记录,只注明文件出处即可,或只摘记其中主要观点。 2.与会者的讨论发言。记好这部分内容,不仅对会议主持者极端重要,而且还具有其他实际意义。 3.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和会议主持人的总结。 这一部分记录时不得遗漏或记错。特别应注明对有关重要问题的表决情况。 (三)结尾 在会议结束后,应在记录中另起一行加上“散会”二字。重要会议记录,应由主持人审查订正,并在记录稿末尾“双签名”(主持人、记录人),以示本记录有效。 第二个内 容,会议记录的方法和整理 一、会议记录的详与略 会议记录有详记和略记两种。有的会议由两个人记录,一个详记,一人略记。一般说来,与会议议题关系密切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事实要详记,阐述、解释这些内容的话语可略记;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新奇提法、事例要详记,与前面内容重复的可略记;分歧的观点和不同的态度要详记,赞同性的发言可略记;对会议中心议题影响重大的发言要详记,偏离中心议题的发言可略记;没有录音条件或不能录音的和没有打印材料的重要会议内容要详记,有这些条件的可略记。此外,不同类型的会议还有不同的要求。决定重大问题的行政会议,表明观点和态度的发言要详记,其它叙述的内容可略记。学术讨论会,与会者提出的论点论据,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