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被害人保护问题研讨会综述2008年5月17至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均等委员会共同主办、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中澳刑事被害人保护问题研讨会”在xx市隆重召开
来自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均等委员会项目官员及澳方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和xx、江苏等高级法院及有关中级法院的法官,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财政部相关部门领导,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xx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等近4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张军出席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研讨会围绕“刑事被害人保护的法律及其完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理论与实践”、“中澳刑事被害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中澳双方一致认为,此次研讨会气氛热烈、内容丰富,既共同探讨了问题,又增进了相互了解,是一次成功的学术会议
会后,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均等委员会主席约翰·冯·多萨专门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向中方主办单位表示感谢;同时表示澳方从中学到了中国在保护刑事被害人领域所取得的大量知识
党建军罗智勇孙明秋刑事被害人保护法律及其完善刑事被害人保护问题,是当今世界崇尚法治国家普遍关心的一个共同话题
由于历史原因,传统刑事诉讼理论与刑事司法中对被害人的权利未能给予全面、有效的保护
20世纪60年代刑事被害人权利运动兴起以后,世界范围内要求加强被害人保护的呼声不断高涨,关于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研究也不断深化
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开始从以保护被追诉者为中心,发展成为同等保护被害人和被追诉者权利,注重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在相关法律中增加规定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专门条款,制定和通过有关保护被害人权利的专门法律或规范性文件
不仅如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还被作为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为联合国的多份重要法律文件所规定和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