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买房合同 借款买房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信任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关怀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法律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借款买房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买房合同 1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筑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情愿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情愿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筑,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接受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终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