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文物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5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对我市近年来的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当前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对今后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五条建议
市政府根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召集有关部门,认真进行研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的整改情况1、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求市县(市、区)两级中心组学习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文物保护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并制定本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
要求市、县(市、区)两级党校要将文物保护纳入培训课程
同时采取聘请专家讲课、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考察、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文件保护法》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文物保护专栏、专版,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要求每年的世界文化遗产日和国际博物馆日,市、县(市、区)有关部门都要悬挂横幅,或制作大型宣传牌,或布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
3、将宣传活动延伸到农村
不可移动文物多数座落在农村,因此,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文物保护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关于按照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的整改情况4、加大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
我市有第一批市级文物第1页共3页保护单位9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10多处
我市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又将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县(市、区)也将陆续公布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