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安的辞职信 ①与其让服务无孔不入,不如让服务触手可及 假如没有物业服务,小区生活就要乱套;而小区生活的井然有序,便已是物业服务的价值证明。 除了搞好基本的安全措施、便民设施和卫生治理,再做到账目透明、服务畅通,我们的服务怎么也在 60 分以上了。什么叫服务畅通呢?我认为不是外化的迎上去赔笑脸,也不是逢人敬军礼,而是当业主有问题需要被解决时,可以直接找到我们,我们又能即刻响应,否则王二锤家中央空调里的耗子,迟早殃及整栋楼。或许开启一个物业服务的专用微信号就能解决问题,将常住业主挨个添加精准备注,每天 3×8 小时三班倒时刻留意业主信息,远胜于 7 天才打开一次且早已塞满了广告传单的意见箱。 我也刻意走访过一些高档小区,看到他们的那种井然有序,是业主不需要物业公司在过剩服务上花的小心思、小恩惠,业主总能在良好的物业设施条件下,实现自助服务(如车库到电梯口设有公用推车),保护小区环境也出于他们的主动意识。 ②既然业主是主人,就要让他们做主 我认为业主的主权它是一种社区民主,既要服从大众利益,也要关注个体利益,既要维护眼前利益,又要着眼长远利益。 虽然电梯广告位的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公示,但 2 栋的李二甩多次向物业反映,其中播出的“整整整”医美广告对其夫妻关系引发了严重的纠纷,更容易对未成年女孩造成不良引导,他投诉无门后,才怒砸广告牌;在李二甩看来,广告位并不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我就想,我们能不能人性化一点,每一幅进入小区的广告,它的价值观有没有问题,存不存在消费欺诈,广告词是否恶俗,都应该先提交给业委会审稿,再行发布。 另一个就是小区外围的商铺问题,业主鲁二狗白天卖烧腊,晚上摆烧烤,不仅脏乱差,到了深夜更是油烟滚滚、酒瓶乱倒、酒令不断,不少业主不堪其扰,只能报警。在我看来,虽然这些商铺属于工商和城管的管辖范围,但它依旧和我们小区是同一个生态,好的店铺为业主带来了丰富的生活和便利,我们能不能在商铺出售时,一个是优先业主购买,另一个在租赁户的经营类目等条件上形成合同约定,让那些一旦出现噪声扰民的、污染环境的、消费者口碑不良的经营者可以经由业主投票而后被有据驱逐,以保障小区长久的宜居环境。 以上两例中的不文明现象,我信任它终究会被工商和城管解决,或者被时间解决,但假如我们有能力让它不发生,把物业服务做到无形,可见真功夫。 ③增值服务不是推销,而是与业主共创 物业公司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