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确保房屋结构平安和使用功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法?,现印发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 附:?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法 1 总那么为提高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标准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假设干意见?〔建质[2024]18 号〕,制定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新建住宅工程工程。本方法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建筑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方法。 2 根本规定 2.1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方法?的规定。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为编标文件审查的重要工程,并将通病防治措施和费用列为竞标的内容。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并明确检查意见。 2.5 通病防治将列为各类工程质量创优活动的重点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2.6.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 1〕。 2.6.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 2〕。 2.6.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 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