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查报告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将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深化未成年入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 一是落实好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区域内监护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以及肢体残疾一级、二级的残疾儿童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止九月,对现有的 95 名孤儿根据每人每月 900 元的标准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万元;二是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 于 做 好 “ 福 彩 圆 梦 孤 儿 助 学 工 程 ” 工 作 的 通 知 》 ( 厅 办〔2024〕35 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民政部决定自 2024 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我局结合我县实际贯彻执行,严格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申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今年我县符合条件共计 5 人,已累计发放资金共计 5 万元。三是做好对孤儿、弃婴实行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工作,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大生活上照顾和关爱帮扶,对其他困境儿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救济救助。今年我局已有 1 名孤儿申请入住康北福利院,现已入住福利院。四是加强部门协调机制,与教体、卫生健康、团委、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心智健康,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心理咨询师、幸福使者等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关爱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自尊自信、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同时,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及时给给予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五是扎实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对我县未满 18 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