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会计法》及有关财税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 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厂、室及相关管理部门等在开展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负总责;下属各核算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第四条 对仔细执行本办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着成绩的员工,公司给予精神的或物资奖励。第五条 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实施。第二章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第一节 财务管理级次和权限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明确权责”原则,实行总公司、子(分)公司、车间三级管理和三级核算的财务体制。具体分级管理如下:一、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项负责,统福盈亏,依法纳税,自主分配”办法;二、全资子公司实行“核定目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盈亏缴拨,依法纳税办法”;三、分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核定任务,成本核算,内部调拨”办法;四、生产车间实行“消耗(任务)定额,工资计件,费用包干,责任到人”办法。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和权限级次,应本着有利生产及经营,能为企业猎取最大经济效益为前提而划分,并随着公司的进展适时调整。具体权限级次划分如下:一、总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1、对外投资权(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2、基本建设投资(包括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投资)权;3、购置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 3000 元以上(含 3000 元),总额在 5000 元以上(含 5000 元)部分;4、广告宣传投资,指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省、市、自治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广告宣传投入,其他广告投入单项(单次)投入在 8000 元以上(含 8000),连续投入在 15000 元以上(含 15000 元)部分;5、捐赠、赞助支出权;6、固定资产处置权;7、为他人(包括企业组织和个人)经济担保权;8、商品销售最低价格定价权;9、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审定权;10、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审批权(除营销公司外);11、低值易耗品购置总额在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部分的审批权;12、业务招待费开支定额审定权;13、员工医药费、门诊定额、报销范围和审批权;14、各种消耗定额的审定权;15、工资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