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考勤管理规定一、劳动时间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每日早 7:30〜8:00 是生产例会时间,职工无特殊原因必须准时参加。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公司将安排适当时间给予调修。3、车间人员 7:45 分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测量、安装、司机、维修)8:00 之前必须出车。二、员工签到制度1、所有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无故不签到、签退者按旷工一天处理。2、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员工由厂长当日签字证明,当日来不及补签的,说明情况,必须于归厂后 2 日内补签完毕三、请假制度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日,月累计不超过三天,全年不超过 20 天。事假需提前二天申请,经厂长同意后,报公司备案;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时间安排由总经理审批,由请假人到公司备案。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全年事假超过 20 天者,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厂长同意后报公司备案。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享有当日基本工资;在公司工作二年以内者,全年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 60%计算;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长为 60 天,病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70%,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长为 90 天,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的 90%;超过规定病假期者,不计算工资,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3、产假:女 23 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四、有薪假期2、婚假:员工凭结婚证明可享受十天假期,晚婚(女满 23 周岁男满 25 周岁)假期为十八天,由厂长批准报公司备案。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员工可享受三天丧假,由厂长批准报经公司备案;4、年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五天假日(全年事假超过20 天,病假超过 30 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时间由工厂统筹安排一次休完。五、其它规定1、所有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2、凡无工作理由,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3 次,被视为旷工一日。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