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过庭和他的《书谱》关于孙过庭和他的《书谱》一、孙过庭的字与名名,是在幼年时由父母所起,供长辈呼唤。按照古人的称谓习惯,姓名分别用于自称、作介绍、为人作传、或用于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字,是男子二十岁举行加冠礼时和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时取字,表示已成人,是供朋友称呼所取,表示对本人的尊重。《书谱序》开篇有“吴郡孙过庭撰”,按唐人的称谓习惯孙过庭自己不可能以字相称,此处自称应为其名,在此有孙过庭自己的笔墨作介绍,当最为准确无疑。据此可知其名为“过庭”,字“虔礼”。另外,自己的长辈和尊者可以直呼其名。又根据《宣和书谱》记载:“文皇尝谓过庭小子,书乱二王。”按照古人的称谓习惯,“文皇”不可能唤其字或号,一定是直唤其名。这一点也符合以上说法。再者,“文皇”在其名后以“小子”相加的称谓,明显是古人尊者对卑者的贱称。再者,根据窦臮《述书赋》下注云。“孙过庭,字虔礼,富阳人,右卫胄曹参军”的记载也作了进一步证实。至于陈子昂《陈伯玉集》卷六《四部丛刊》景印明刻本《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并序》云:“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和张怀瓘《书断·能品》云:“孙虔礼,字过庭,陈留人,官至率府录事参军”与以上说法有所不同,启功先生论及这一点列举了《四库提要》卷二十一,论及窦、张二书关于孙过庭名字问题云:“二人相距不远,而所记名字爵里不同,与《旧唐书》称房乔字元龄,《新唐书》称房元龄字乔,同一殆伪异,疑唐人多以字行,故各外所闻不能尽一”,这里就不再加以考正。二、孙过庭的籍贯孙过庭《书谱》自云:“吴郡人”。窦臮《述书赋》云:“富阳人。”张怀瓘《书断》云:“陈留人。”第1页共12页朱关田先生根据《旧唐书·地理》所知,富阳汉时为富春县,晋改为富阳,隶属会稽郡,而会稽郡首府在今江苏吴县。东汉时将吴郡划出,吴郡即今江苏吴县。会稽郡移至山阴,即今浙江XX县区。因此窦臮所言富阳人与孙氏本人所说是同一地方。至于张怀瓘之言是否孙过庭在陈留寄居或其祖先为陈留人,在这里就不再加以考评。因为孙过庭自己用笔墨所表述的非常清楚,为吴郡人。再利用其它旁证去推翻,实恐不真。三、孙过庭出生在哪年。根据启功先生的方法通过孙过庭《书谱序》中所述:“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极虑专精,时逾二纪。”的推断。“志学之年”。语出《论语》为政篇第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后世逐以志学之年为十五岁的代称。得知志学之年为十五岁;“纪”出自《尚书毕命》“既历三纪。”十二年为一纪,古代以木星为岁星,木星十二年绕太阳一周为一纪。可计算出:十五岁加二纪二十四岁,孙氏在书写书谱时为三十九岁。再从《书谱序》最末端落款来看,为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据此推断其出生之年当为648年。需要说明的是启功先生在《启功丛稿·孙过庭书谱考》一文将“二纪”误按照十年为一纪,所以导致启功先生没有确定他用此方法计算出来的主张。但是,以上推断为大概时间,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孙过庭只能出生于公元648年之前(含648年),不可能在公元648年之后。因为以上之句,仅处在《书谱序》之前端,此序书写完成多长时间,还需考证。不过出入不会太大。用常理推断,仅三千余字《书谱序》跨越时间不可能以年相计。况且书体为草书字体,单就书写来说,无非论天计算而已,加之构思文章,时间最多也就论月而计。四、孙过庭卒于哪年。陈子昂《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并序》全文记载如下:“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禄。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馋慝第2页共12页之议。忠信实显,而代不能明;仁义实勤,而物莫之贵。阴厄贫病,契阔良时。养心怡然,不染物累。独考性命之理,庶几天人之际。将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宠荣之事,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呜呼。天道岂欺也哉。而已知卒,不与其遂,能无恸乎。铭曰:嗟嗟孙生。见尔踪,不知尔灵。天竟不遂子愿兮,今用无成。呜呼苍天,吾欲诉夫幽明。”从陈子昂《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