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2024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进展阶段,贯彻新进展理念,构建新进展格局,以完善立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审批服务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体制机制,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动涉农立法 1.参加农业农村立法讨论。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业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生猪屠宰管理、种畜禽管理、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和重大立法问题讨论,及时提出立法建议。(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秘书科、局法规科、政改科、科教科、市场信息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渔业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2.加强涉农法规规章清理。建立健全局法制机构牵头、局属单位配合、专家协助审查制度,推动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市政府要求,仔细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报送清理建议,公布清理结果,确保涉农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属有关单位) 二、深化执法改革 3.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决策部署,讨论制定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综合运用函询、约谈、通报和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快改革进度。组织各地开展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活动,推动市县圆满完成“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人员划转到位、执法保障到位”改革任务,健全市县两级权责明晰、上下贯穿、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局法规科、人事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相关单位)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活动,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新进人员执法培训,组织市县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