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计划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本市生产实际和工作重点,实行定性和定量检测相结合,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切实保障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抽样范围 抽样监测范围:以生猪定点屠宰场、农产品“三品”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养企业和其他种养大户为重点,结合本市农业主导产业、主要品种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抽样监测品种: 1、蔬菜:茄果类(番茄、辣椒、茄子);瓜类(黄瓜、苦瓜、西葫芦);白菜类(大白菜、小白菜);鳞茎类(大葱、圆葱、韭菜、蒜薹);根茎类(白萝卜、胡萝卜)等地产蔬菜为主。 2、水果:以当季地产的草莓、西瓜、葡萄、香瓜等时令水果为主。 3、食用菌:木耳、平菇、香菇等。 4、粮食:大米。 5、畜禽产品:猪肉、猪肝、鸡肉、羊肉、牛肉、鸭肉、鸭蛋、鸡蛋、生鲜乳,以及动物尿样等。 三、抽样责任分工 根据产业管理分工,蔬菜、食用菌和大米等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抽样,分别由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特产业进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推广中心负责;畜禽、尿样抽样抽样由畜牧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上级农业部门来我市抽样时,由各对口产业单位配合完成。 四、抽样检测任务 全年计划农产品抽样监测 12500 批次。其中:市本级定量监测600 批次,市本级速测 8000 批次,乡镇级速测 3900 批次(每个乡镇不少于 300 批次)。 五、抽样方法要求 1、抽样方法。蔬菜、水果、食用菌抽样工作根据 Ny/T789-2024 规定执行;稻谷抽样按 GB5491-1985 规定执行;畜禽产品、猪尿抽样工作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法律规范》(Ny/T1897-2024)规定执行。农产品速测抽样按监测实际需要量随机抽取。 2、抽样、分样和封样工作必须在抽样现场进行,每批次样品应按检测用样和备份用样分为等效的 2 个包装,并严格按规定加封。每份抽样单和封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者代表确认、签名。速测抽样的封样可采纳由我局统一印制的包装袋,不干胶标签粘贴在包装袋正面。 3、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