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模板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动、强化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以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屠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的质量追溯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根据省政府《xx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省农牧厅《xx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市、县区、乡镇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实行集中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全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有效对接,满足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和牛、羊、獭兔、猪、鸡、奶、蛋等畜禽产品的追溯管理要求,实现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以有线网络和移动网络为载体的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追溯信息的通联通查,有效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参加权和表达权。 加强各环节追溯管理。 加强生产环节追溯管理。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档案,努力做到进货渠道记录完整和销售登记实名制。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档案。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配置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凭检测合格证明和生产档案,申报备案,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三品一标”农产品根据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凭生产档案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生猪、其他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凭村委会开具的自产证明,直接上市销售。 加强收购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收购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