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市县“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将农村“空心房”整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以建设漂亮宜居村庄为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全面推动农村“空心房”整治,进一步促推 2024 年脱贫摘帽,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动农村环境大治理、生态大修复、用地大集约、面貌大改观,着力把农村建设成为“法律规范有序、洁净洁净、生态宜居”的幸福家园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旧房拆除率要达到 100%,危及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旧房应当全面拆除到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区域内的“空心房”以及漂亮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魅力宜居村庄等重点片区的“空心房”全面拆除到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并严格依照规划审批农民建房用地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遵循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政策,依法依规拆除农村“空心房”,充分考虑农村住房的改革,对拆除“空心房”、退出宅基地复垦适当给予补偿,拆除“空心房”后的宅基地依照村级规划和“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等原则进行开发利用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加
坚持高位推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广阔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加,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主体、群众参加、利益共享机制,动员村民积极投身农村“空心房”整治,共享整治成果
(三)规划先行,统筹协调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加快推动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两规合一”,实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