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XX〕16号),制定我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认真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一批后进党组织得到转化,先进基层党组织数量巩固扩大,一般基层党组织都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和明显改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方法步骤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
4月30日前,摸清本地本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对已有的基层党组织,要从支部入手,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上级党组织按照五个好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对未建党组织的,摸清党员人数情况,摸清是否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
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
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采取单独第1页共6页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办法,于9月底前完成组建
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发挥区域党组织和行业党组织的优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