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街镇(乡)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普通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乡镇(街道)党务公开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区委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真实客观、规范有序、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各个方面的力量,营造和谐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目标要求在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要力争做到“四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内容规范”,即凡是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他们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时间规范”,即以定期公开为主,以不定期公开和随机公开为辅,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正常化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党务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分别采取公开栏、党员代表列席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设立党务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第1页共5页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公开栏公开公开栏公开是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