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协议书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xx,男,1972 年 9 月 7 日出生,汉族,无业,身份证号码:xx,住 xx 委托代理人:李 xx,系甲方妻子。 委托代理人:贾 xx,xx 泉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李 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寨子村电工,住 xx 村。 2024 年 7 月 23 日,甲方因琐事与乙方发生纠纷,乙方将甲方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并经 xx 章丘司法鉴定所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现乙方因涉嫌损害罪被取保候审。 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给受害人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乙方深有悔意。现双方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共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元)。此款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后续治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乙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本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了结,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三、本着化解矛盾、和谐相处的态度,应乙方之请,甲方同意对乙方的损害行为给予谅解,同意并请求公安或司法机关对乙方的行为免予追究刑事处罚责任。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两页),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存档一份。 五、甲、乙双方均已详细阅读上述协议条款,确认上述条款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xx 市 签约时间:2024 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公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