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法律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精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法律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精编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法律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情况,从五个方面开展了仔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体责任
卫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体责任,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坚决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利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构建制度体系,有效法律规范运行
根据“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全面覆盖,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法律规范了工作程序
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了《xx 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系统明确了卫健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的基本原则、范围清单和程序方式,有力保障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凡属局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是前期酝酿
拟提请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深化进行调查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通过局长办公会议等